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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来源: 编辑: 幼儿师范学院 日期: 2023 / 11 / 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督导工作,不 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规范办学行为, 营造优良教风和学风,依据国家《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 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德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学督导是学院加强和完善教学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学院督导机构对任课教师的教学督导评价意见将纳入教师每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作为其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比先进的依据。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四条 学院教学督导实行三维一体督导教学体系, 由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督导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和专职教师和学院行政秘书、学生干部组成,并指定教学秘书为督导组联络员组成。

第五条 设立专业教学班学生督导信息员。每个教学班设立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 1-2 名,一般由学习委员兼任或由 学生选举产生,任期 1 年,可连任。班级学生督导信息员主要负责班级教师教学和学生课堂学习行为情况信息收集报告,学院存档。

第三章 教学督导工作规程

第六条 学院教学督导成员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院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每天对学院教学情况进行巡查。

第七条 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去了解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真实情况。发现优秀课堂案例,可在学院内部进行推广、学习,发现教学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应以平等交流的方式跟教师谈心,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做到“督要严格、导要得法、评要中肯、帮要诚恳”。

第八条 学督导员在开展听课评课等活动中,应认真填写《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表》及教学督导手册等,课后与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交流反馈  

第四章 教学督导小组工作职责

第九条 负责进行本院日常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 按照学校总督学和督导办公室布置的工作任务与要求,结合本院教学实际情况,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第十条 熟悉掌握本院教学工作的规程。深入教学一线,不定时巡查课堂教学,并填写课堂巡查记录表,由督导联络员每月统一汇总提交学院存档。

第十一条 督导组领导成员每月听评课不少于 6 学时,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并与被听教师交流,填写好听课评价记录表,听课评价记录表交由督导联络员每月统一汇总上交学校督导办公室存查。

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开展本院师生教学信息反馈,指导专业班 级学生督导信息员的课堂教学信息反馈表的填报工作,征求与汇总对教学的意见,学生督导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表由督导联络员统一收集每月汇总提交给学校督导室存查。

第十三条 负责本院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做好学期 评教工作,沟通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每学期向学校督导室提交督导组工作总结与评教报告。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联络员要负责学院教学督导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教学督导工作文件资料,做好教学督导档案的归档,整理、分类、登记、存档。组织班级学生信息员开展日常教学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教学督导信息”材料的编辑、采集、上报工作。

第五 班级学生督导信息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队伍是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提供信息的基层组织。主要对班级课堂教学第一线信息(包括 教学氛围、教学行为、课堂教学、教风建设、学风建设、考 风建设等)的收集、信息反馈,为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提供有 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第一手教学行为信息,并及时向学院督导组汇报。

第十六条 反映学生对学院在教书育人、课堂行为、教学管理、学术氛围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七条 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学水平  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 实训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 自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第二十条 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每周需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 并及时提交给学院督导组督导联络员;每周向学院督导组书面汇报一次课堂教学方面的督导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第六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相关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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