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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 幼儿师范学院 日期: 2023 / 11 / 01
一、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院(系)的贯彻执行。
二、与学院行政一起讨论决定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负责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学院稳定工作和统战工作。
四、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学院。
五、负责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六、领导和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分析党支部工作状态和党员思想状态,及时提出加强建设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学院组织发展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优秀学生(集体)的评选和奖励、违纪学生的处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好招生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八、负责学院的纪检监察和学术腐败治理等廉洁从政(教)工作。
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十、协助学院行政管理、教学教研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赋予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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